力帆拟引入重整投资人,资产总金额不低于200亿元

新京报 | 2020-08-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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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晚间,*ST力帆公告,为统筹推进力帆股份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进行公开招募。
 
  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拥有汽车、摩托车行业生产管理经验者,或拥有汽车、摩托车企业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资产总金额不低于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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