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修改《积分办法》,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措施

新京报 | 2020-06-2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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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上午,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修订,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为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积分办法》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
 
  此外,为降低积分供需失衡风险、保障积分价格,《积分办法》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积分办法》还允许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间、国内汽车企业与其持股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对应的授权进口供应企业间转让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积分办法》还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国际疫情还在持续蔓延,我国已经和即将出台的汽车产业稳增长、促消费以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发挥作用,工信部将持续跟踪评估疫情对2020年及以后年度《积分办法》实施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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