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河北黄骅天价救援 接受救援4.2万元

京华时报 | 2017-07-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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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9600元、42000元,这是一辆事故车在河北省黄骅市高速救援公司老板王月明手中自行倒货、停放一夜和接受救援分别需要支付的费用。
 
暗访河北黄骅天价救援 接受救援4.2万元
 
  2017年7月10日18时许,山东菏泽的冷藏车司机毕东亮开车经过津汕高速黄骅收费站时,因刹车失灵,将前方等候收费的一辆当地牌照的奥迪A6轿车撞了一个坑。按照现场处理事故交警的要求,他把车开到了收费站旁边的停车场。
次日(7月11日)上午毕东亮来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时,奥迪车主向他索要20万元赔偿。而他车上拉的是价值50万元的冰激凌,为了维持冷藏温度,车辆一刻都不能熄火,连续着了一夜的燃油即将耗尽,但事故处理不完,车就不能开走。
 
  数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毕东亮只好打电话向老板求助。下午五点半,毕东亮的老板带着另一辆冷藏车从山东赶到黄骅,决定先行转运冰激凌。
 
  拿着交警队开具的《放货通知单》,毕东亮等人要求转运货物时却被停车场告知,需要收取几千元的转运费。毕东亮的老板提出,自己带了转运货物的器械和人员,可以自行转运,不需要提供服务。但对方不允,表示即使自行转运,也要收取2600元转运费。
 
  争吵、谈判、协商,停车场最终同意收取1500元后由毕东亮的老板自行转运货物。
 
  一路跟随毕东亮等人暗访这家停车场的记者发现,毕东亮等人的遭遇并非孤例。
 
  在7月10日一次4车连撞的事故中,排在第二辆的吉林货车因受损较轻,自行开到了停车场。但在11日交警队责任认定完毕来到停车场提车的车主,却被要求支付9600元施救费。
 
  吉林车主不愿付钱,大声抗议停车场的漫天要价。停车场主事的王姓男子称,虽然车主自己把车开到了停车场,但是救援车当时去了现场,空驶也要收费。而且,排在第三辆接受救援的货车被收了两万多,“你这已经很少了”。
 
  王姓男子表示,这9600元可开具发票,车主可以拿着找后车或保险公司报销。王姓男子还声称,从2009年津汕高速黄骅段建成他承揽高速救援业务以来,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
 
  眼见吉林车主仍不肯付款,一直在旁劝说的年轻黑衣男子提出了一个方案,吉林车主不用现在自掏腰包,只需签个协议,同意将车放到他的修理厂来修,连带“施救费”和修理费共两万元由他向后车或保险公司索要,费用结清车再开走。吉林车主思谋一番,接受了这个方案。
 
  据了解,分列在津汕高速黄骅收费站出口两侧的停车场,就是黄骅市禄源车辆救援中心,老板叫王月明。
 
  外围调查时与王月明有救援业务往来人员表示,王月明不仅自2009年津汕高速黄骅段建成以来就垄断了这里的高速公路救援业务,途经黄骅市的沿海高速黄骅段的道路救援业务也被其垄断。因为王月明经营高速公路救援业务一贯漫天要价、强制交易,屡屡被事故车车主和货车投诉,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为逃避监管,王月明多次更换救援中心名称。
 
  王月明向货车车主收费时,要求签订一份自制的《道路救援协议书》,该协议书会载明收费数额,当货车车主质疑其收费昂贵时,又会拿出一份统一制式的三联单称收费是按照河北省统一标准,而且收费单要提交一份给高管局路政。
 
  记者看到,三联单上边显示的收费总额都不超过5000元,且列明收费项目,以及各项目的收费基价、公里数、吨位数等内容。
 
  记者查询王月明口中所述由河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于2013年11月联合出台的《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获悉,拖车收费最高基价为700元/车次,10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最高收费30元,作业费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40公里,恶劣天气可上浮20%,因车主原因不再施救按50%收费。
 
  按照这一收费标准,即使吉林车主是因自身原因不再施救,应收的最高施救费不过800元,实际收费9600元是其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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