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换花样“强买强卖”?

广州日报 | 2017-07-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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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新《办法》初衷是好的,但其起到的约束作用非常有限。业内人士认为,任何法规和办法的出台都需要配套的监管措施。否则就像现在的新《办法》,虽然规定买车不能加装、不能捆绑,但实际上,最后买车时4S店开出的票据都是新车原价。由于签署了免责书,加装和捆绑销售都被看作是消费者自愿购买,导致新《办法》关于加价的规定形同虚设。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朱孔源认为,短期内4S店依然是销售主体,新《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将授权经销商从高额经营成本中解放出来,激活市场,倒逼其拿出更多诚意让利给消费者。虽然新《办法》的作用有限,但是在市场上也出现了积极的信号。记者走访本地4S店时,也发现有少数品牌严格管控“加价现象”,甚至厂家也会有惩罚措施。这也从侧面反映,只有整车厂的配合和完善的监管规章制度,才能让新《办法》真正有约束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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