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仅2425辆车获网约车许可证

深圳特区报 | 2017-06-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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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潘未末)《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去年12月28日颁布实施,要求所有网约车经营平台、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都需“持证”经营,并设置了180天的“过渡期”。6月27日过渡期满,深圳市交委昨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6月27日,已获得深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有4家,有2425辆车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已有10104名驾驶员领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市交委强调,未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网约车相关业务。市交委下阶段将制定与发布网约车平台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各平台在深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奖优罚劣。同时,市交委将同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逐步净化巡游车、网约车两个市场营运环境。对于未经许可的平台企业、车辆及人员,市交委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向媒体和公众公开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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