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市场迎来新规购车权益更有保障

内蒙古日报 | 2017-06-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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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算今年买车的曹先生对记者说,据说很多4S店在卖车之前,会把汽车合格证抵押出去,等车子卖出去了,再拿回来。很多消费者对这一情况不太了解,往往提完车,付完款了才向经销商询问汽车合格证,而此时经销商再三推脱,造成消费者无法及时上牌照。曹先生说:“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像上述类似的情况将严格禁止。这绝对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好消息。”
 
  此外,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后,消费者购车将不再局限于4S店和汽贸店了,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各种汽车销售途径都可购车。
 
  众所周知,很多汽车在市场流通过程中,不同的区域销售价格是不一样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消费者提车时遇到的4S店加价提车,加装饰,加强制保险等情况,新政策也明文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需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
 
(记者  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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