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子公司新能源汽车进入第4批目录

证券时报 | 2017-05-0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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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信部网站信息,力帆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LF6401DEV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进入了工信部2017年5月2日发布的2017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力帆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的两款纯电动轿车(即:LF7002FEV和LF7004FEV)也进入了同批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是力帆乘用车自2017年2月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首次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力帆乘用车现已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上述《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已全部解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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